通辽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2 16: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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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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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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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通辽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聚焦重点工作、聚焦企事业单位、聚焦群众关切,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通辽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通辽科技局官网等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通辽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联系(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923室;邮编:028000;电话:0475-8835398;电子邮箱:tlkjjzlghk@163.com)。

2021年,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通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政策解读和回复回应的服务效能,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规范公开流程与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科技政务媒体等平台,加大科技规划、创新政策、科技计划、科研资金、创新平台、科研人才等重点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年初以来,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729篇、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74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2021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审签把关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公开、报送信息的权威性。继续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现有政务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1个,由局属二级单位通辽市科技经济信息研究所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在运行维护方面,我局建立了网站日常巡查制度,每天对网站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网站站点的可访问性、链接可用性、页面显示完整性等情况,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和新媒体栏目设置和信息,通知公告、科技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及时更新,同时设有政务服务、交流互动等专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截止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事项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通过视频、图文等方式进行公开的力度尚需加强,公开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互动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加大科技规划、创新政策、创新平台、科研人才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运用图解、动漫、视频等传播形式,做好《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等政策解读,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

二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及时传达发布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及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做好輿论引导工作,大力开展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制定实施《建立通辽市科技局网上舆情及热点问题的应对机制》,推进网络舆情监测和危机化解能力。按期完成了202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代表和委员对答复意见满意率达100%。通过科技局网上办事服务及互动交流等栏目,及时发布科技创新政策在线访谈7期、回应回复网上科技办事咨询1件。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