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05-30 16:22
信息来源: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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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机关职能:
(一)牵头拟订通辽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通辽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统筹推进通辽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四)编制通辽市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远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六)拟订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管理市自然科学基金。
(七)牵头组织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九)牵头通辽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加快推动科左中旗花吐古拉等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通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通辽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导旗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通辽市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通辽市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五)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组织申报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通辽市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9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负责人:塔娜
联系方式:0475-5775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