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农牧业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需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科技重大专项需求征集,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需求汇总表扫描件以及需求word版报送至邮箱(453197348@qq.com)。联系人:张凤起电 话:5775394电子邮箱:453197348@qq.com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农牧业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需求的通知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8日 关于征集农牧业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需求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和农牧业领域科技重大需求凝练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拟在全区科技系统、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征集生态环境领域和农牧业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需求。 一、征集范围1.生态环境领域:紧紧围绕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这一目标,具体征集方向为污染防治、流域治理、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2.农牧业领域:紧紧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这一目标,具体征集方向为种业、绿色种养、智慧农牧业、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等。二、征集要求1.科技需求内容不能与已获得财政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内容重复,考核指标可量化,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请申报单位自行做好脱密处理。2.各盟市科技局、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每个领域需求推荐不能超过5项。3.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年2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需求汇总表扫描件以及需求word版报送至邮箱(nmgkjtnsc@163.com)。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白文志电话:0471-6328611电子邮箱:nmgkjtnsc@163.com 附件:1.生态环境领域/农牧业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需求模板 2.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需求汇总表 3.农牧业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需求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农牧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2025年2月17日 附件:1——附件:3来源: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初审初校:张凤起二审二校:张凤起三审三校:赖福全
2025-02-18通科通字〔2025〕5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组织推荐申报工作。一、备案条件1.新申请备案的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二至十五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2.原已认定的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和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经申报评审论证后,符合条件的分别备案为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中试公共服务平台。二、有关要求1.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通知》申报要求负责组织推荐属地内的相关单位申报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2.申报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彩色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并于2025年2月24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由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3.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实地核查和信用审核的基础上,填写《2025年度申报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推荐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将推荐表彩色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2025年度×××(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于2025年2月28日前发送至tlskjjcgk163.com,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逾期报送的和无推荐的不予受理。4.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在综合评审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确定名单提交会议研究。对会议确定的名单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科技厅发文公布,市科技局转发。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0475-5775388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939室邮箱:tlskjjcgk@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2.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备案申报书3.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申报书4.自治区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申报书5.2025年度申报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推荐表。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7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2 ——5 附件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初审初校:于欣尧二审二校:杨东来三审三校:仇玉敏
2025-02-18通科通字〔2025〕4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培育方向建议的通知》(内科平字〔202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根据通知内容要求,积极组织编制工作。一、征集要求面向自治区发展重大战略需求,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围绕五大任务落实,立足内蒙古特色和资源优势,结合地方产业基础提出重点培育方向建议。二、建设要求拟推荐的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内科发[2020] 68号)。针对不同领域竞争态势和创新规律,可采取不同模式组建。(一)在龙头企业优势地位突出、行业集中度高的领域,由企业牵头建设,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建设。(二)在多家企业均衡竞争、行业集中度低的领域,可以由多家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组建平台型公司等方式,共同投资建设。(三)在主要由技术研发牵引推动、市场还未培育成熟的领域,可以由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牵头,有关企业作为重要的主体参与建设。三、报送程序及有关要求旗县科技管理部门、市直主管单位要切实把好关,认真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旗县市区组织编制的实施方案,由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市直相关部门及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推荐一个以上的须明确推荐排序优先级,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相关部门于2025年2月7日前将推荐函一式2份纸质版、实施方案及推荐表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至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创新平台科(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924室)。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创新平台建设科 0475-577539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培育方向建议的通知》(内科平字[2025] 2号)2.《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内科发〔2020〕68号)3.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模板)4.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推荐表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月26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培育方向建议的通知附件:2、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附件:3:转发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培育方向建议的通知通知附件:4、技术创新中心征集通知附件来源:创新平台建设科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初审初校:乌日娜二审二校:乌日娜三审三校:仇玉敏
2025-01-27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市直各相关部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5〕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根据通知内容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市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征集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围绕项目指南代码1001、2001、3001、4001征集筛选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申报程序本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请于申报期内登录“蒙科聚”平台—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2月2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并与财政部门联合以正式文件(并附“汇总表”,见附件4)推荐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本级项目,由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各类项目的完整性和相符性等经市科技局审核后,联合市财政局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三、其他要求1.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必须使用电子印章,请提前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s.nmgca.com:8880)办理。2.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财政局、市本级主管部门务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923室。)四、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李代文 0475-5775398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白香云 0475-5776659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5〕5号)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项目模板)4.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通辽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4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关于征集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5〕5号)附件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项目模板)附件4.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来源:战略规划科一审:许凯二审:李代文三审:仇玉敏
2025-01-24通科发〔2025〕4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一、评价要求1.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对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价组织、监督和指导,强化结果应用,并于2025年1月24日前督促项目绩效自评报送。2.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1月24日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表》(见附件1),上传《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1),项目任务书约定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价工作,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分析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准确。二、结果应用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和反馈。绩效自评等级为C档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需单独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绩效自评等级为D档和执行中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时报送通辽市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科:杜娟娟 0475-5774003信息系统技术咨询: 0471-6328801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2.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辽)绩效自评价工作名单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0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辽)绩效自评价工作名单.xls来源:科技资源统筹科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初审初校:杜娟娟二审二校:杜娟娟三审三校:赖福全
2025-01-22通科通字〔2025〕2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科技“突围”工程工作方案》部署,落实《通辽市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依托各地方产业和资源优势,找准点位、找好团队、找对模式,做好科技“突围”工程重点点位前期研究及需求储备,现面向旗县市区、市直单位征集科技“突围”工程点位需求,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做好需求征集和推荐工作。一、需求征集方向(一)人工智能+领域1.围绕AI 芯片、智能传感器、云计算、数据类服务、5G通信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 2.围绕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算法理论、智能语音、自然语言处理等方向的技术研发。3.围绕机器人、无人机、智慧能源、智慧矿山、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金融、智能家居、智慧安防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二)低空经济领域1.涉及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器(eVTOL)等低空制造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2.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实测和市场验证方向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3.围绕低空经济服务业、资源再生利用等低空经济新业态开展应用技术研发。4.培育建设低空经济等高精尖创新平台。(三)生物技术领域1.围绕优势和特色农作物、畜禽生物育种关键技术攻关。2.围绕合成生物学研究,推动生物合成技术在食品、医药等领域的应用,培育未来产业。(四)其他“突围”领域1.围绕自治区科技“突围”点位要求,在优势特色产业链上亟待破解的产业技术难题攻关。2.重大技术研发项目,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3.自治区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项目,人才引进工程。二、征集要求(一)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对每个领域推荐项目做好排序。(二)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于2025年2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需求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汇总后报送至邮箱(1003150824@qq.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农牧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0475-5775394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科 0475-57753912.项目申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0475-5775398 附件:1.科技“突围”点位需求模版 2.科技“突围”点位汇总表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月20日附件1:科技“突围”点位需求模版(所属领域:可选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技术、其他“突围”领域等) 1.项目名称:2.战略意义(300字以内):3.攻关任务(150字以内):4.拟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5.科研团队(首席科学家):6.经费需求:财政支持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 1:2。附件2:科技“突围”点位汇总表来源:战略规划科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初审初校:李代文二审二校:仇玉敏三审三校:塔娜
2025-01-21通科通字〔2025〕1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现将《关于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根据通知内容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要求(一)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均使用电子印章,请在申报截至前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网站(http://ws.nmgca.com:8880)办理(建议提前7天左右)。相关附件所需单位公章和个人名章(或个人签字)无需电子印章,线下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系统。(二)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年2月24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申报截至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系统申报及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三)旗县科技管理部门、市直主管单位要切实把好关,加强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旗县市区申报项目,由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市直相关部门及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相关部门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推荐文件一式2份报送至通辽市科学技术局战略规划科(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923室)。二、联系方式1.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农牧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0475-5775394 2.项目申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0475-5775398附件:1.关于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网址: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1/t20250103_2647959.html)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月16日附件:1.关于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来源: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初审初校:李代文二审二校:仇玉敏三审三校:塔娜
2025-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