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10 17:05
信息来源: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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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6〕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本地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开展服务业绩申报工作。
一、相关要求
(一)服务机构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业绩申报书》,逐项填报基础指标和服务业绩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服务业绩归集计算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二)技术经纪人
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专(兼)职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团队),2025年度累计促成技术转移转化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业绩归集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申报材料按属地报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与电子扫描件一同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合格的将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各1份与电子扫描件于2026年3月19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二、联系方式
通辽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杨东来 王琦 0475-5775388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业绩申报书;
3.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经理人服务业绩申报书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图文制作:韩智文
初审初校:杨东来
二审二校:杨东来
三审三校:丁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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