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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02 11:16

信息来源:

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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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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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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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派340名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深入到嘎查村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星创天地、农村合作社、农牧民致富带头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等。

二、选派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党的农村牧区工作方针政策;

2、有社会责任感,热爱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具有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农牧民致富的愿望,自愿到基层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3、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特长,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

三、选派程序

1、市科技局负责选派市直科技特派员。市科技局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市直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2、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选派本地区科技特派员。对所辖农村牧区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选派科技特派员,并填写《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

3、科技特派员选派后一个月内选择确定服务期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服务项目,经嘎查村“两委”负责人同意后,双方签订《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目标任务书》(见附件3)。

4、科技特派员服务时间为三年,自签订《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目标任务书》之日起计算。

四、管理与考核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科技局负责对市本级科技特派员管理与考核工作,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特派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2、科技特派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于工作成效显著、服务单位很满意的科技特派员,评定为“优秀”等次;对于工作成效明显、服务单位满意的,评定为“合格”等次;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单位不满意的科技特派员可定为“不合格”。对评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科技特派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科技特派员进行调整。

3、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服务期间原职务、待遇、编制保留,不影响正常的调资和职称评定。

五、相关要求

1、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梳理科技需求情况,把好选派审核关,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选派到农村牧区生产一线。

2、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和服务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

3、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科技特派员选派文件及《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5年 4 月 25 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市科技局,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 张凤起

联系电话:5775394

电子邮箱:453197348@qq.com


附件:  1.2025年全市选派科技特派员名额分配表

        2.通辽市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

        3.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目标任务书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 1日

附件1、 2025年全市选派科技特派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 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

附件3 、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目标任务书


来源: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初审初校:张凤起

二审二校:张凤起

三审三校:赖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