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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02 16:51

信息来源: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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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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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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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4〕8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本地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开展服务业绩申报工作。

一、相关要求

(一)服务机构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业绩申报书》,逐项填报基础指标和服务业绩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服务业绩归集计算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二)技术经纪人

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专(兼)职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团队),2024年度累计促成技术转移转化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业绩归集时间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申报材料按属地报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与电子扫描件一同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合格的将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各1份与电子扫描件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二、联系方式

通辽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杨东来 于欣尧   0475-5775388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业绩申报书;

3.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经理人服务业绩申报书。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日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

初审初校:于欣尧

二审二校:杨东来

三审三校:仇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