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02 16:51
信息来源: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分享到: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4〕8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本地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开展服务业绩申报工作。
一、相关要求
(一)服务机构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业绩申报书》,逐项填报基础指标和服务业绩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服务业绩归集计算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二)技术经纪人
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专(兼)职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团队),2024年度累计促成技术转移转化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业绩归集时间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申报材料按属地报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与电子扫描件一同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合格的将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各1份与电子扫描件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二、联系方式
通辽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杨东来 于欣尧 0475-5775388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业绩申报书;
3.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经理人服务业绩申报书。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日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
初审初校:于欣尧
二审二校:杨东来
三审三校:仇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