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23 15:27
信息来源:
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分享到:
通科通字〔2024〕54号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开展科创飞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内科合字〔2024〕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及时准备科创飞地申报材料,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及所备案飞地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科创飞地建设与备案管理工作指引(暂行)》(详情见附件2)要求。
2.申报程序:申报单位登录“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mengkeju.com)科创飞地申报系统如实填报申报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向市科技局报送,进行初审。
3.推荐程序:本次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于1月30日前报送旗县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推荐函至市科技局(邮箱:1003150824@qq.com)。
4.时限提醒:自治区科创飞地申报备案工作每年度分三次集中开展,备案系统将于1月1日-31日、5月1日-31日、9月1日-30日期间开放,申报单位需在备案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提交备案申请、修改等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农社科 李代文 0475-5775394
地 址:通辽市行政中心9楼 937办公室
附件:1.关于启动开展科创飞地备案工作的通知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412/t20241216_2636174.html
2.《内蒙古自治区科创飞地建设与备案管理工作指引(暂行)》https://kj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zcfgkjzc/202411/t20241108_2604353.html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
初审初校:李代文
二审二校:赖福全
三审三校: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