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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启动开展科创飞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23 15:27

信息来源:

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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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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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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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科通字〔2024〕54号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开展科创飞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内科合字〔2024〕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及时准备科创飞地申报材料,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及所备案飞地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科创飞地建设与备案管理工作指引(暂行)》(详情见附件2)要求。

2.申报程序:申报单位登录“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mengkeju.com)科创飞地申报系统如实填报申报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向市科技局报送,进行初审。

3.推荐程序:本次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于1月30日前报送旗县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推荐函至市科技局(邮箱:1003150824@qq.com)。

4.时限提醒:自治区科创飞地申报备案工作每年度分三次集中开展,备案系统将于1月1日-31日、5月1日-31日、9月1日-30日期间开放,申报单位需在备案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提交备案申请、修改等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农社科 李代文 0475-5775394

地    址:通辽市行政中心9楼 937办公室

附件:1.关于启动开展科创飞地备案工作的通知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412/t20241216_2636174.html

     2.《内蒙古自治区科创飞地建设与备案管理工作指引(暂行)》https://kj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zcfgkjzc/202411/t20241108_2604353.html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

初审初校:李代文

二审二校:赖福全

三审三校: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