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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数据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8 09:27

信息来源:

科技资源统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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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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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源统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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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科发〔2024〕51号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数据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摸底调查、开放共享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有关要求

    1.请市直部门经核查提出本系统拥有符合条件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的名单,统一填写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摸底调查管理单位名单(附件2)加盖公章,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点前反馈pdf扫描版和电子版至邮箱。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相关财政部门提出本地区拥有符合条件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的名单,统一填写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摸底调查管理单位名单(附件2)加盖公章,2024年12月19日前反馈pdf扫描版和电子版至邮箱,逾期视为无统计情况。

    2.请各管理单位组织填报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表(附件3)加盖公章,2025年1月19日前反馈pdf扫描版和电子版至邮箱。

    3.请管理单位登录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简称平台),网址:https: //f.nmkjt. org.cn/dykf/注册、填报科研设施与仪器数据;已经填报的管理单位对2024年度的数据进行核对与更新。

    二、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科:杜娟娟 13947550064

                                王  凡 13310356362

    市财政局资产科:        王  乐 18647570777

   (二)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席建新 联系电话:0471一6328556

电子邮箱:wangfan9710@163.com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数据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摸底调查管理单位名单

附件3: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表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通辽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内科基字【2024】36号     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数据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附件3、


来源:科技资源统筹科

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

初审初校:杜娟娟

二审二校:杜娟娟

三审三校:仇玉敏